為增進母嬰健康,於110年7月1日起,衛生福利部將現行提供10次產前檢查增加至14次,並新增妊娠糖尿病篩檢、貧血檢驗與2次一般超音波檢查,以降低妊娠與生產併發症,減少孕婦及新生兒死亡,並減輕育齡家庭經濟負擔,產檢補助加值 助安心懷孕平安生產,產檢之各項檢查及建議週數如下表。
孕婦產前檢查之給付時程及服務項目